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型和用途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
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为4年。
电子设备:
为3年。
这些规定适用于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等因素。
此外,如果企业需要缩短折旧年限,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但需要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分别为: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依据相关法规,并结合自身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