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
年度
填报公历年度。
从第6行开始,依次往前倒推5年,第6行即为申报年度。
纳税调整后所得
第6行填写本年度表A100000的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
如果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大于0,则第20行“所得减免”大于0时,第2列第6行等于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如果第20行“所得减免”小于0,则第2列第6行填报0。
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
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
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
当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小于0时,金额等于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加上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
否则,金额等于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
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
填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的金额。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第1至5行:填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
第6行: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的第22行。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第2至6行:填本年度前4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
第7行:填第11列第2至6行的合计数。
政策性搬迁事项
如果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请确保所有数据均根据最新的企业财务报表和相关税法规定进行填报,并在申报时仔细检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