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印刷业经营者的印刷经营行为,确保印刷品的质量、交付期限及成本控制,并符合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规范。以下是该规定的要点:
承印验证制度:
印刷业经营者在接受委托印刷时,必须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如印刷委托书、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承印登记制度:
印刷业经营者需根据印刷品的种类在相应的登记簿上登记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信息,印刷品的名称、数量、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等。
印刷品保管制度:
印刷业经营者应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及样本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印刷品交付制度:
印刷业经营者必须按照印刷委托书或证明规定的印数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残次品销毁制度:
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应按规定销毁,以防非法流通。
责任与监督:
印刷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出版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监督印刷业经营者执行这些制度。
安全与法律遵从:
印刷业经营者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特定印刷品的管理:
对于图书、期刊、报纸、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内容出版物、境外出版物等特殊印刷品,有更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印刷业经营者在承接印刷品时遵循合法、规范的操作流程,保障印刷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维护正常的印刷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