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如下:
事业单位
一般标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其他规定: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企业
一般标准: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
特定情况:
中小微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税收规定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这些标准在2019年适用,若您需要了解2019年之后的标准,请查阅最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税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