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党费收缴标准如下:
在职党员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其他情况
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这些标准适用于2019年及以后的党费收缴工作。如有新的规定出台,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