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市场评估价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后,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市场比较法
通过对相似房屋的市场交易案例进行分析,确定被评估房屋的价值。
成本法
根据房屋建设成本、折旧等因素,计算房屋的重置成本,再结合市场状况进行调整。
收益法
根据房屋的租赁收益、经营收益等,计算房屋的预期收益,再结合市场状况进行调整。
假设开发法
适用于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情况,通过预测土地开发后的价值,扣除相应税费和开发成本,确定房屋的价值。
区位价值
根据房屋的实际区位确定其价值。
法律标准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这些标准和方法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合理。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