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责任原则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定期检查与维护
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巡视与保养
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消防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管理与记录
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使用与保管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消防器材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景。
应急与处罚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能埋压,圈占消防栓。
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对因上述行为影响灭火器而造成灾害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消防器材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使用,并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各组织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并确保所有人员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