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产生的额外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一责任具体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般债务利息: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没有确定给付该利息,则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其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
因此,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公式为:
\[
\text{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text{一般债务利息} + \text{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
\]
其中,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则根据上述公式计算。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首先确定生效法律文书是否明确了给付一般债务利息及其计算方法,然后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最后将两部分利息相加得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