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修期的规定如下: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保修期限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
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保修期限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
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此外,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如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或未经竣工验收而发包人擅自使用等,此时保修期起算时间会有所不同。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以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