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器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房屋、建筑物:
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电子设备:
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此外,如果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
这些规定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适用于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建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税务政策,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和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