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是指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由于损耗而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以下是关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详细解释和计算方法:
累计折旧的概念
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用于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
其贷方登记增加,表示计提的折旧额;借方登记减少,通常发生在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时。
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计提的折旧总额。
折旧方法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常见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计算公式
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 = (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使用年限
工作量法: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 = 2 ÷ 预计的折旧年限 × 100%,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 × 年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会计分录
计提折旧时,应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根据受益对象确定)
贷:累计折旧。
处理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
当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时,应将其账面价值(即原价减去累计折旧)从固定资产账户中转出,并同时结转累计折旧。
报表列示
累计折旧在会计“资产负债表”中作为“累计折旧”项目列示,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减少情况。
通过以上步骤和公式,企业可以正确计算和记录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从而准确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和计提准确的折旧额,有助于企业合理分配成本,优化经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