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院医疗费用 :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20%至60%之间。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可以进行报销。
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例如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药品费用
医保用药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药品基本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乙类药物报销80%,丙类药物不予报销。
存在一些药品如营养滋补药、动物制品、中药酒制剂等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内。
诊疗项目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等条件,并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包括床位费、康复理疗费、换药及康复功能指导训练、救护车费等。
其他费用:
如抢救期间医疗费用、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费用等。
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个人自付部分
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个人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例如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后的费用。
禁止套现: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个人账户使用
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建议:
参保人员应当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医保政策,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以便更有效地利用医保资源。
在就医和购药时,务必选择符合医保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