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含义不同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它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
工程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称作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它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反映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最终造价,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
范围不同
工程结算:确定的是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价款,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
工程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预备费、监理费、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
主体不同
工程结算:是由施工单位发起,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
工程决算:是由建设单位发起,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只有一个主体。
时间不同
工程结算:在工程竣工后编制,是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并经建设单位审核签认。
工程决算: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编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用不同
工程结算:是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反映的是工作成果已经完成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工程决算:能够体现工程的资产价值,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同时反映概算总投资、实际的建设成本和主要技术经济的指标。
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总结:
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在定义、范围、主体、时间、作用和法律依据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工程结算是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工程价款结算;而工程决算是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实际费用的汇总,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项目的最终造价和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