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工医药费:
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等。
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等。
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奖励、职工福利(如节日慰问品、生日礼品、职工旅游等)以及其他福利费用(如职工医疗费、职工子女教育费等)。
社会保险费和补充保险: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为职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住房公积金:
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职工劳动保护费:
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的补助,以及职工的学习费等。
其他费用:
如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等。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福利费的具体开支范围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企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文件,合理预计和计提职工福利费,并在实际发生时进行列支。同时,企业还需遵守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确保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符合税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