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超过1.5万元自负医药费用部分,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免征个人所得税
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
个人持有的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所得。
其他免税所得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