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即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800元。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即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1 - 20%)。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应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应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具体计算示例
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8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0
收入超过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额 × (1 - 20%)
应预扣预缴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 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汇算清缴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请参考综合所得税率表。
注意事项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已取得该项目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