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朝廷一共设置了九位封疆大吏,分别是:
直隶总督:
掌管天津、河北大部与河南、山东小部区域的军政大权。代表官员有李卫、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等。
东三省总督:
掌控奉天(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的军政大权。代表官员有赵尔巽、徐世昌、锡良、赵尔巽等。
两广总督:
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代表官员有邓廷桢、林则徐、曾国荃、张鸣岐等。
两江总督:
总管江苏(含上海)、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代表官员有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
湖广总督:
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代表官员有林则徐、李鸿章、张之洞、瑞澄等。
闽浙总督:
总管福建、浙江的军民政务。代表官员有姚启圣、李卫、左宗棠、松寿等。
陕甘总督:
总管陕西、甘肃和伊犁三省的军民政务。代表官员有年羹尧、岳钟琪、尹继善、左宗棠等。
四川总督:
总管四川省的军民政务。代表官员有年羹尧、丁宝桢、喜塔腊·裕禄等。
云贵总督:
总管云南、贵州的军民政务。代表官员有鄂尔泰、赵良栋、李经羲等。
这些封疆大臣在清朝时期掌握着各自辖区的最高权力,并在朝廷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历史的走向。在清朝灭亡后,这些封疆大吏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的选择殉国,有的转投袁世凯,有的经商从政,有的隐居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