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司注册资金实行的是认缴登记制,不需要立即实缴。具体来说,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而无需在注册时立即将全部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认缴制意味着股东只需承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出资额,而无需在注册时立即将全部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可以无限期地拖延注册资本的缴纳。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未按照约定缴纳出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注册资金不需要立即实缴,但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支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此外,在认缴制下,公司注册资金并非必须立即实际缴纳,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也可以一次性缴纳。但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金在设立时不需要立即全部实缴,但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实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