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是指根据用人单位在一定周期内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发生率等因素,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上下浮动的调整。以下是关于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的关键信息:
调整周期 :工伤保险费率每两年浮动调整一次。计算周期:
费率浮动的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24个月为一个计算周期。
执行周期:
费率浮动调整后的执行周期为24个月,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浮动标准
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或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或150%,或向下浮动至80%或50%。
下浮条件
用人单位上一周期内工伤保险支缴率和工伤发生率均为零的,费率下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
连续两个周期内工伤发生率和支缴率均为零的,费率下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上浮条件
上一周期内支缴率大于50%小于等于100%或工伤发生率大于1%小于等于3%的,费率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
上一周期内支缴率大于100%的,或工伤发生率大于3%的,费率上浮至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例外情况
因维护公共利益等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计入工伤保险支缴率,不加重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存在特定情形(如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欠缴工伤保险费等)的用人单位,其费率不得下浮。
基准费率: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基准费率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一类至八类。
动态管理: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全省上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对基准费率实行动态调整。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的详细规则,旨在优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发挥费率浮动的调控作用,促进工伤预防工作。用人单位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