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 是免税的。以下是具体的免税条件和政策依据:
免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免税条件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相关规定
对于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只有在持有时间超过一年(12个月)的情况下,才被视为免税收入。
综上所述,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