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视力最低要求如下:
普通兵(陆勤人员):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对于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对于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条件兵: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矫正视力:
如果裸眼视力不达标,但经过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也视为合格。
其他眼部条件:
除了视力要求外,还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且眼部功能正常,无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等。
这些要求是根据最新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的,适用于所有应征公民。具体的视力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兵种和招募需求有所调整。建议有意向参军的青年提前进行视力检查和咨询,以确保符合征兵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