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9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月最低工资标准:
178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8.7元/小时。
新的标准已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适用于不同的区域:
第一档:
适用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第二档:
适用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建议:企业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应参照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确保员工的工资不低于这一标准。同时,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