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包括以下七项: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读期间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大病医疗:
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每月1000元。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
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进行操作,确认下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只需在2024年基础上确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