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执行书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执行依据:
如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身份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护照等。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手续:
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律师执业证书、律所所函等。
送达或生效证明:
根据仲裁裁决、调解书申请执行时需提供。
执行证书:
根据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时需提交。
财产线索: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不动产位置、产权证号,车辆车牌号、存放地点,银行账户、开户行等。
其他材料
申请人收款账户确认书。
被申请人身份信息。
申请人方送达地址确认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或证件,如被执行人详细信息等。
建议:
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
填写申请执行书时,务必清晰、准确地描述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
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确保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代理权限范围清晰。
提供财产线索时,尽可能详细,以便法院能够迅速采取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