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指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来说,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主体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集体责任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党委(党组)全体会议负责重大问题决策、听取和审议报告等责任。
党委(党组)常务委员会负责谋划、部署、选人用人、制度建设、统筹、检查、考核、报告、保障等责任。
个人责任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全面责任、直接责任和首要责任。
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包括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管、廉洁自律、示范表率等责任。
直接责任
党委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主体责任不仅是开会、讲话、签责任书,更要主动抓、为主抓、经常抓,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监督责任
纪委负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问责追究
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到岗。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政治担当和政治任务,必须严格履行,形成合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