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超标准接待:
接待安排的迎送方式、陪同人数、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方式、住宿、用餐及出行活动的标准和范围超过了相关规定。例如,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高档酒水,或者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等。
超范围接待:
接待对象包括非接待对象,或者接待活动超出了规定的范围。例如,邀请其他单位人员或者被接待人亲友、同学陪餐等。
借机大吃大喝:
利用公务接待的机会进行奢侈浪费,如多次宴请、陪餐人数过多、超过用餐标准等。
对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的行为,根据情节的轻重,可给予以下处分:
情节较重: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政务处分,如降级或撤职。
情节较轻: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综上所述,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还可能触犯党纪国法,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