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和“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史学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存在包含关系。
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
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约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
二十四史具体包括:《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
二十五史
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
也有观点认为,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新元史》和《清史稿》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因此,二十五史包括:《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新元史》或《清史稿》。
总结:
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二十四部正统史书的总称,涵盖了从黄帝到明朝崇祯年间的历史。
二十五史则是在二十四史的基础上,增加了《新元史》或《清史稿》,用以统称从《史记》到《新元史》或《清史稿》的二十五部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