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是5%。以下是有关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要点:
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委托加工或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征税范围: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征收范围限于金、银、金基和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这些材料的镶嵌首饰。
纳税环节: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包装物的成本也要并入销售额中计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
应按照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如果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减税政策:
原先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10%,后减按5%征收,减税政策仅限于金、银及其合金制成的首饰。
请根据这些要点了解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征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