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但这一作用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进行的。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实践的反映。认识过程是反复性和无限性的,通过实践不断检验和发展认识。
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
真理是相对的,它在一定条件下成立,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真理是具体的,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
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是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类思维领域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它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它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事物的发展是由内部矛盾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否定观:
辩证否定观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辩证否定的过程,既是对旧事物的否定,也是对旧事物中合理成分的继承和发展。这一观点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通过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指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量的积累引起质的飞跃。量变是事物发展的必要准备,质变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它表明,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否定旧事物的基础上,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
这些基本观点共同构成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