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的认定标准主要基于年人均纯收入水平,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绝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相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628—865元之间。
低收入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866—1205元之间。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
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弱势群体:
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
此外,对于贫困户的优惠政策包括:
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4000元/户。
贫困户教育补助:包括学前教育免保教费、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寄宿生补助,高中教育助学金,大学教育学费和生活补助等。
贫困户医疗补助金:包括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区内住院治疗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免收新农合费用等。
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贫困户建房补助:包括危旧房改造补助和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等。
建议:
贫困户的认定应严格按照年人均纯收入水平进行,确保扶贫措施的精准性。
贫困户优惠政策应重点向产业扶持、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方面倾斜,以全面改善贫困户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