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股东人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是两到五十人。
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十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设立公司个数
一人只能成立一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成立数个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结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长、监事、经理或执行董事。
责任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年度报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出资方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2年内缴足。
总结: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在股东人数、注册资本、设立公司个数、组织结构、责任承担、年度报告和出资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注册资本高,组织结构简单,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且需要每年进行财务审计。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多,注册资本较低,组织结构较为复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且财务审计要求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