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日起,中国房地产市场迎来了一系列新的税收政策调整,旨在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以下是主要的税收政策变动:
契税优惠
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具体税率如下:
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首套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首套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增值税优惠
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
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
调整后的预征率下限如下:
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5%。
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1%。
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为0.5%。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些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减轻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的税费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议相关纳税人关注政策细节,确保合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