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的股份或出资,依据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法定权利。股东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决策权: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
知情权:
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会计报告等。
收益权:
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或股份比例请求分取股利,分享公司的盈利。
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资产收益权:
包括公司分配股利、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以获得差价收益(资本利得)和参与公司解散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分配等。
管理交易审查权:
股东有权审查公司的交易,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在特定情形下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决议撤销权:
股东有权要求撤销不公正或违法的公司决议。
退出权:
股东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或要求公司解散清算。
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或在公司拒绝提起诉讼时,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和行使方式可能因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中国,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主要在《公司法》中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