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包括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等。
离休、退休:
职工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包括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包括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偿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异地购房贷款等。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包括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租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
其他情形:
包括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艰难、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
建议:
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前,建议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其提供的在线服务平台,确认具体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
提取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多种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明、退休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