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如下:
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罚款200元:
同时,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扣留机动车:
如果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驾驶人未能及时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在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后,车辆将会被及时退还。
综上所述,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包括记12分、罚款200元,并可能扣留机动车。建议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合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