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与中止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效力不同
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后,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终止:意味着程序或案件的彻底结束,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权利随之消灭。
结果不同
中止:可以再次启动程序,不视为最终结束。
终止:程序或案件不再继续,也无法恢复。
产生条件不同
中止:通常是因为在执行或进行过程中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需要法院或相关机关暂时停止程序。
终止:是因为出现特殊情况,使得程序或案件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
在法律依据方面,这些概念通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定义和条件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