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地方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并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补贴待遇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具体金额未详细列出。
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5万元,社会保险每人每年约1.6万元,每人每年不低于80万元保额的商业保险。
服务单位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首次到岗安置费不低于1000元(或购置同等价值物品)。
就业与升学优惠
志愿者服务期至少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保险与保障
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35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各地可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其他服务
各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有条件的服务单位将志愿者纳入绩效考评。
建议
详细了解:建议志愿者详细咨询所在服务地的项目办,了解具体待遇标准和政策,以便充分利用相关优惠。
保留文件:志愿者应妥善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如服务证明、保险单等,以备将来需要。
积极参与:志愿者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升自身能力,为西部地区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