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在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属施工项目部。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甲方质安部:负责协助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对农民工工资监管。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主管工长:为第二责任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管理职责:
监督乙方按甲方下发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发放农民工工资。
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宣传、协调、监督和追究违约责任等工作。
各项目经理部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的秩序,乙方承担违约金3万元。
若乙方不如实填写《农民工工资发放确认表》,甲方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
上访至业主建设单位的,乙方承担违约金2万元。
上访至县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乙方承担违约金2万元。
上访至市级政府管职能部门的,乙方承担违约金3万元。
上访至省级政府管职能部门的,乙方承担违约金5万元。
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新闻媒体曝光,事态严重,给甲方造成声誉影响较大,以至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乙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工资支付
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对于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工资支付困难的,应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尽快解决资金问题,不得将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建立健全工资台账
各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者工资支付台账,详细记录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等信息,以备查验。工资支付台账应至少保存三年。
定期对工资支付台账进行核对和清理,确保工资支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工资支付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
工资保障
工资保证金:用于应急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应按规定比例缴纳,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调整。
工资拖欠处理:一旦发生工资拖欠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若情节严重涉及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劳动安全与保护
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提供相应的工伤保护。
劳动防护用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使用指导和培训。
作业规范及培训:建立作业规范和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
其他规定
禁止规避签订劳动合同:严禁以任何形式规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签订虚假合同、口头约定等。
工资发放时间: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工资发放流程:
项目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