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组织处理12种方式如下:
谈话函询了结:
通过谈话或书面函询的方式对问题进行了解和处理。
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
与相关人员面对面进行初步核实,以确定问题的性质和程度。
谈话提醒:
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其注意并改正错误。
警示谈话:
对可能或已经犯错误的干部进行警示性谈话,促使其警觉并采取措施防止错误发生。
批评教育:
对错误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其认识并改正错误。
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
对正在进行的违纪行为进行制止,并对其行为进行纠正。
责成退出违纪所得:
责令违纪者退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限期整改:
要求违纪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以纠正错误。
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要求违纪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检查和反思。
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在民主生活会上对错误行为进行批评和帮助,以促进其改正错误。
责令公开道歉(检讨):
要求违纪者公开道歉并进行检讨,以公开其错误行为并承担责任。
通报(通报批评):
对违纪行为进行通报,以警示其他人员并促使其改正错误。
这些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问题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组织处理旨在通过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干部改正错误,提高组织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