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
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框架,旨在规范教师的行为,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以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