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模试块送检规范如下:
标准养护送检
一般标准养护试块应在28天的时候送检,可以提前三天,但不能超过28天。如果超过28天,则需要进行回弹测试,视为超龄期。
同条件养护送检
同条件养护试块应在600°C以上累积现场温度达到600度时送检。同条件养护的天数不能小于14天且不能大于90天。
取样与试件留置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送检流程
确认混凝土检测委托单信息,将满足龄期的试块搬至送检车辆进行送检。
随同送检车辆将试块送至检测单位。
见证混凝土试块检测。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上述规范进行拆模试块的送检,确保试块的质量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对于不同项目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取样和送检的频率,确保每个批次的混凝土都得到充分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