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干部的退休年龄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这些规定,副省级干部的退休年龄如下:
一般规定 :副省级干部的退休年龄为 60岁。
特殊情况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综上所述,副省级干部的退休年龄主要是60岁,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和健康状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