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返还比例根据年龄、缴费情况以及是否退休等因素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返还比例规定:
在职职工
45周岁及其以下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3.5%划入个人账户。
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4.2%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
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账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返还比例还有规定为5%。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享受个人账户,具体比例未详细列出,但通常比在职职工低。
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人员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数的2.5%的比例再划入个人账户。
单位缴费部分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具体比例根据职工年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35周岁到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返还比例的一般规定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返还给参保人员,返还比例为账户资金的50%。
返还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而异,一般在30%至70%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社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