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下是主要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提出申请
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征询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以决定是否同意变更。
地价评估
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
缴纳土地出让金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根据土地价格或房屋总价的1%-2%计算。
办理手续
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申请人需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办证窗口,完成土地性质变更手续,新的土地证性质将变更为出让性质。
转让或出租
土地性质变更完成后,原划拨土地的使用者可以依法将土地转让、出租或抵押。
注意事项: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等。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包括土地规划、土地评估和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
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时,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划拨土地可以成功转为出让土地,并正常使用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