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港澳台居民。
退役军人、本省脱贫人口、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
深圳市院校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全国院校毕业5年内人员(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人员、留学生)。
深户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退役证明)。
深户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深户失业人员(没有公司缴纳社保,并办理失业证明的人)。
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的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身份证)。
自主创业人员需要是初创企业的法人,并且公司真实运营,有实体办公室,具备深圳市的实体经营地址,并且有红本凭证的,在公司为自己购买社保。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条件:已注册公司且正常经营满6个月。
带动就业补贴: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满六个月社保。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司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
建议:在申请创业补贴前,请确保所有相关材料和条件都符合要求,并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详细的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