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高温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在室内工作场所,如果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不含33℃),也应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标准可能因地区、年度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而调整。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通常不低于60元/月。
室内工作场所作业人员在33℃以上高温天气下,高温津贴不低于45元/月。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通常在每年的6月至8月。
高温补贴计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应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并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发放。
高温补贴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如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高温补贴与最低工资的关系
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其他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需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和内容整理得出,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年度而异,请参照当地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