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如下:
夜间施工限制
夜间施工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原则上应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
其他施工时间限制
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噪音分贝限值
白天施工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
夜间施工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
特殊情况
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必须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建议: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居民在遇到施工噪音扰民时,可以拨打当地环保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