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
矿藏:
包括各种矿石和矿产资源。
水流:
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等水资源。
森林:
包括各种树木和林地资源。
山岭:
包括各种山脉和丘陵资源。
草原:
包括各种草地资源。
荒地:
包括未开垦的土地资源。
滩涂:
包括沿海和内陆的滩涂资源。
城市的土地:
城市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海域:
包括内海、领海及其底土资源。
无居民海岛:
无居民居住的海岛及其资源。
此外,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草原和荒地。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滩涂。
这些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均有明确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