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营养师报考条件如下:
连续从事营养健康行业工作四年以上 。取得注册国际初级营养师,连续从事营养健康行业工作两年以上
。
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营养健康行业工作两年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无学历的,需要提供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工作证明(年满18周岁即可)。
中专相关专业的应届生(不需要工作证明)。
无学历的,需要有四级证书+2年工作证明。
有中专或高职相关专业学历的(含应届),有四级相关证书的(该条件的不需提供工作证明)。
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的应届生也可以,非相关专业需要提供毕业证。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持有中级营养师职业技能证书,从业时间2年以上的均可申报。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者。
建议:
学历与工作经验: 不同级别的营养师对学历和工作经验有不同的要求,建议选择报考前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培训与证书
年龄要求:确保自己的年龄符合报考条件,避免因年龄问题而失去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