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刑事检察
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活动实施监督。
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对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形予以纠正。
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例如打击黑恶犯罪。
民事检察
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
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建议、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对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
行政检察
对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司法活动进行监督。
对涉及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公益诉讼检察
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起诉。
法律监督
对所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司法活动进行监督。
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诉、执行监督,维护法律权威,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实施。
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
保障诉讼权利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核对笔录等。
客观公正地审查案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确保案件及时得到处理。
其他职责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
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综上所述,检察院的职责是多方面的,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旨在维护法律权威、保护人民利益、确保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